9-北京仁泽健康服务中心-重大事项报告制度
1. 为了正确把握北京仁泽健康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本单位”)发展方向,加强本单位规范化建设,促进本单位健康发展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,依据《北京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的若干规定》,制定本制度。
2.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依法需要审批和备案的事项,以及对本单位自身、服务对象和其他组织和个人,可能带来较大影响或者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定、重大变化、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等。
4. 本单位在重大事项报告的同时,主动进行信息公开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3. 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,导致本组织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纠纷、冲突;
1. 召开理事会,决定变更登记、注销登记、换届改选、修改章程等事项的;
3. 吸收境外人士担任本单位职务;接受境外组织、个人捐赠及资助;与境外组织开展项目合作或者联合举办活动;组团出国出境,开展交流考察;参加国际会议、加入国际组织的;
7. 本单位发生本制度第五条所列重大事件的,应当即时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。
11. 本单位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、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。
12.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不一致的,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13. 本制度经本单位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。本制度自2018年4月25日理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2018年5月21日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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